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秘鲁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2006年6月14日 国质检动[2006]254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中秘签署的《关于秘鲁芒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有关规定和中方专家实地考核情况,总局已正式允许秘鲁芒果进口。现印发《秘鲁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
秘鲁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秘鲁共和国农业部关于秘鲁芒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2005年10月18日草签)。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芒果(Mangifera indica L.),英文名称: Mangoes。
三、允许的产地
来自秘鲁国家动植物检疫局(SENASA)注册的果园。
四、批准的包装厂(包括热水处理设施) (2家)
1.AGRO PERU SAC;
2.EMPACADORA DE FRUTOS TROPICALES SAC。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南美按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西印度按实蝇(Anastrepha obliqua)、印加按实蝇(Anastrepha distincta)、山榄按实蝇(Anastrepha serpentina)、条纹按实蝇(Anastrepha striata)、刺盾蚧(Selenaspidus articulatus)、芒果畸形病(Fusarium moniliforme var.subglutinans)。
六、装运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1.输华芒果果园应在SENASA注册。
2.应开展对中方关注检疫性实蝇的监测和调查工作。
3.在SENASA指导下,应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综合管理措施,避免和控制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维持果园的植物卫生状况。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芒果包装厂应在SENASA注册,芒果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应在SENASA检疫监管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