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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口岸卫生检疫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过制定、完善和落实保健中心规范管理改革方案,各保健中心要实现科学、规范、标准的业务管理。在现有的基础上,根据直属局、分支局保健中心的规模实施分级管理。分支局保健中心应达到鉴别诊断常见传染病的水平;直属局保健中心应达到鉴别诊断新发传染病的水平。
  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IEC17025实验室认证认可工作,“十一五”期间实现全系统各级保健中心均能通过认证认可。
  引进或开发先进的国际旅行医学咨询软件,通过网络及时更新和交换国际传染病疫情,并为国际旅行者提供及时、科学、有效、人性化的国际旅行医学咨询。
  发展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信息化工作,实现体检资料共享。利用网络、电子屏幕、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让公众了解国际传染病疫情、国际旅行卫生防护知识、应急救护常识等。
  实施步骤:2008年前完成国际旅行卫生保健的网络、电子屏幕。“十一五”期间分步实施和完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IEC17025实验室认证认可工作。
  6.加强与国内外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促进卫生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落实。
  积极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 (领)馆以及国内公安、海关、商务、民航、铁路、交通、教育、劳动、旅游、卫生、外专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长期合作机制,请有关部门协助宣传我国卫生检疫法律法规,将卫生检疫证明文件作为这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条件,并加强口岸相关证明查验力度。建立与有关国家卫生检疫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预防接种证书互相认可机制,对符合双方认可的项目内容不再进行检查。
  实施步骤:前两年完成与国内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规范外国人来华工作、学习或定居的健康管理以及驻外劳务人员的卫生保健服务机制。后三年完成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协作机制,对新公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和落实。
  (四)口岸卫生监督。
  1.完善入出境交通工具卫生监督的预警分析系统。
  在简化检疫查验手续的同时,加强对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实施卫生监督的次数不应少于交通工具总数的50%;继续应用卫生监督综合评分的办法,采用风险分析、预警的网络化建设,对入出境的交通工具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管理,使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公开化,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效率。
  实施步骤:第1年,开发设计“国际航行船舶卫生监督评分管理预警系统”软件;第2年,全面开展对国际航行船舶的卫生状况进行评分,并与每次的卫生查验记录一同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布,对每条国际航行船舶建立卫生档案库,实现船舶卫生监督自动预警、监督信息的共享及对船舶的动态监管;第3年至“十一五”期末,探讨和建立航空器、汽车等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方法。
  2.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基本能力建设。
  根据新《国际卫生条例(2005)》关于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的预防和应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能力的基本要求,加强口岸的外环境、公共场所、储存场地等的卫生监督,将口岸公共卫生基本能力建设纳入到法制管理轨道。加强对口岸饮水供应、餐饮、服务设施、废弃物处理和其他潜在危险领域的监督,控制口岸及其附近的媒介和宿主,确保口岸拥有安全的卫生环境。
  实施步骤:前两年,结合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严格规定口岸必须具备的检疫查验通道、检疫隔离留验场所、实验室、检疫工作间、废弃物卫生处理场所、交通和通讯等公共卫生设施,将口岸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当中,加大投入力度;第三年,按照新的标准,全面开展口岸卫生监督基本能力建设的评估工作,在“十一五”末期,确保大、中型口岸的核心能力到位。
  3.确保口岸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上水平。
  在空港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中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引导企业建立良好操作规范 (GMP),要求空港航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 HACCP体系认证,鼓励海港船舶食品供应单位实施ISO9000或HACCP体系认证,对口岸饮食服务行业加大监管力度,按照HACCP体系原理,控制影响食品卫生的关键环节。通过体系建立工作促使企业提高食品安全自我控制水平,提高非政府机构卫生监督的比重,从根本上保证口岸食品安全。
  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卫生监督分级管理模式,按照卫生监督不同管理对象,确定风险程度,划分分类级别和监督频率,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强化对口岸卫生监督对象的约束机制,保证口岸生产和生活条件符合卫生要求,提高口岸卫生安全防范能力。
  实施步骤:第1年,对目前40余个国际机场, 100余家航空配餐公司逐步推进HACCP管理体系工作的开展,争取在两年内达到为国际航班提供配餐的航空配餐公司均通过HACCP认证。同时,出台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和标准。第2年至“十一五”末,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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