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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暑期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暑期工作的通知
(体办字[2006]141号)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遵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就体育总局关于做好今年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7月26日至8月12日安排暑期休假。在此期间,总局一般不安排会议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干部职工轮流休假。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暑期工作的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保证暑期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三、加强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确保足够的值守应急力量。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如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要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向体育总局报告。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暑期出差、出访或休假,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体育总局值班室;离京外出期间,要保持与本部门值班室的联系。其他休假人员要明确去向并保证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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