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通部根据申报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交通部将向社会公布并颁发专家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报交通部截止日期:2006年8月15日。
(二)申报材料应当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申报。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水运司基建管理处(封面请注明“专家申报”),邮编:100736。
电子邮件地址:sys621@moc.gov.cn。
(三)联系人:李传光,电话:010-65292621
王世超,电话:010-65292770
王建斌 电话:010-65292653
(四)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申报专家资格,并对入选专家履行专家义务给予支持。我部将对入选专家进行定期考核和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下一年度专家资格。
附件:专家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七月六日
附件
专家申报表
┌──┬─────────┬──┬─────────┬─────┬────┬─────┐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 │
├──┼─────────┼──┼─────────┼─────┼────┤ │
│籍贯│ │办公│ │手机 │ │ │
│ │ │电话│ │ │ │ 照片 │
├──┼─────────┼──┼─────────┼─────┼────┤ │
│毕业│ │学位│ │所学专业 │ │ │
│院校│ │ │ │ │ │ │
├──┼─────────┼──┼─────────┴─────┼────┼─────┤
│工作│ │通信│ │邮编 │ │
│单位│ │地址│ │ │ │
├──┴─────────┼──┴───────────────┴────┴─────┤
│拟申报专家类别 │设计审查 □ 评标□ │
├────────────┼─────────────────────────────┤
│拟申报专业类别 │沿海□内河□ │
│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综合□ 其他□ │
│ │ 1. 2. │
├──┬────┬────┴───────┬───────────────┬─────┤
│ │时间 │工作单位 │从事主要专业工作 │职务 │
│ ├────┼────────────┼───────────────┼─────┤
│ │ │ │ │ │
│主要│ │ │ │ │
│工作│ │ │ │ │
│经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从事│ │
│工程│ │
│领域│ │
│所获│ │
│主要│ │
│奖项│ │
├──┼───────────────────────────────────────┤
│ │ │
│ │ │
│申报│ │
│理由│ │
├──┼───────────────────────────────────────┤
│ │ │
│ │ │
│ │ │
│推荐│ │
│单位│ │
│意见│ │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省级│ │
│交通│ │
│主管│ │
│部门│ │
│或长│ │
│江航│ │
│务管│ │
│理局│ │
│、国│ │
│有大│ │
│型企│ │
│业意│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
│见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