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全爱卫发[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健康素质,全国爱卫会就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 爱国卫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工作方式。它以爱国为核心、以卫生为内容、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为主要方式。几十年实践证明,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改水改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和卫生村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着力解决农民饮用安全卫生水、使用卫生厕所、改善居住环境、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有效地预防控制农村的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 我国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整体上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目前,全国还有3亿多农民没有饮用上安全卫生水,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31%,多数农村无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生活垃圾没有规范地收集、清运和处理。“脏、乱、差”的环境状况,造成了部分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还不强,有的农村陈规陋习还不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仍很普遍。农民中存在的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既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卫生质量,又危害了农民的身体健康,阻碍了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
  4. 由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与其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爱国卫生工作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部分领导干部重视程度和群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卫生宣传教育开展不够广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防病工作的需要;卫生村镇创建还没有形成全方位纵深推进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农村的村容村貌改善没有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5. 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实现中央提出的“村容整洁”要求,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实现生活宽裕,提高卫生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依靠群众参与、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保证。各级爱卫会务必给予高度的重视,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通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发挥爱国卫生的传统工作优势,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