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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服务平台。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要,结合林业发展实际,修订《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制定部分科目的培训大纲;选定一批紧缺急需科目,组织编写专业教材和多媒体课件;建设林业领域继续教育的教材库和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加强施教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林业培训基地协作网和其他林业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653工程”培训体系网络。

  3、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林业领域“653工程”将依托中国林业培训网和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报纸、书籍、影像资料、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学习、交流和咨询活动。

  (四)经费保障

  1、人事部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对林业领域“653工程”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支持,每年在林业技术领域选择部分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级研修班纳入人事部整体规划,提供一定经费支持。国家林业局现有教育和培训专项经费重点向“653工程”倾斜。各有关林业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重点向“653工程”项目倾斜。

  2、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额外负担。所有收费培训项目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

  1、林业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包括“653工程”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2、鼓励林业单位把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与工作使用结合起来。

  3、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开展“653工程”的宣传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人事部“653工程”实施方案,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6年年底前)

  1、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广泛开展林业领域“653工程”的调研工作。

  2、研究制定《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科目指南和培训大纲》,启动部分科目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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