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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意见


  四、注重实践锻炼,切实增强年轻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八)加强岗位锻炼,立足岗位成才。坚持把年轻干部放到有利于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并有意识地让年轻干部在现职岗位上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通过早压担子、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帮助他们在工作中扬长补短,加快成长。要教育和引导年轻干部,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努力钻研业务,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不断进取,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

  (九)坚持年轻干部下基层学习锻炼。总局机关要加大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今后,凡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原则上应先安排到市、县(区)基层学习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在职年轻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也要分期、分批到基层学习锻炼。通过基层锻炼,使年轻干部熟悉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基层的意识,树立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十)坚持年轻干部到地方挂职锻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优先选派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进行援疆、援藏挂职锻炼,到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挂职锻炼,参加博士服务团挂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使年轻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磨练意志,转变作风,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组织领导能力,以适应在新形势、新阶段推进历史性转变的实际需要。

  (十一)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担任司处级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且任职经历比较单一的,要通过轮岗交流来经受锻炼。今后,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根据工作需要,干部轮岗交流可在本司局内部、司局之间或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进行。对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可优先安排轮岗交流,不受工作和任职年限的限制。对重要责任岗位的干部,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通过轮岗交流,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促进年轻干部加快成长。

  五、强化管理和引导,帮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十二)加强管理与监督,保障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总局系统各级领导对年轻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加强管理,以利于他们健康成长。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经常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发现不良倾向和思想苗头要及时提醒,帮助他们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现状定期分析、定期谈话等制度,把他们经常置于党、团组织的监督之中。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引导和帮助年轻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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