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属单位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并组织初审,初审原则上应通过评审筛除掉申报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申请书。我局将负责组织终审。
三、各地、各单位在初审的基础上,向我局报送进入终审的申请书不得超过限额,同时应低于所在地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二。限额原则及数量请参照《申报指南》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终审课题申报限额表(见附件2)。
四、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初审专家认真学习领会《申报指南》精神和要求,正确引导,严格把关,把真正符合要求的课题推荐上来。
五、《申报指南》和《申请书》(见附件3)请从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下载电子版。
六、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8月30日(以我局签收为准)前将推荐终审课题的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科技教育司,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
科技教育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 陈丽娜
(电话010-65063322转6704;65914971)
科技教育司中药科技处 孙丽英 邱 岳
(电话010-65063322转6705;65952242)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传 真:010-65930673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终审课题申报限额表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请书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
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继续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发挥优势特色、加强继承创新为主线,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中心,努力提高中医药科技对临床和生产支撑能力的指导思想。
申报的研究课题,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1、研究思路要体现中医药研究特点,促进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发挥。
2、研究目标要明确、集中、合理,在研究过程中体现对优秀中医药科技人才的培养。
3、研究内容要针对中医药临床、生产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体现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
4、研究方法要注重运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或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一、资助领域
(一)中医基础研究
资助范围:包括中医理论的继承等研究,特别是从文献及临床的角度开展基础理论、学术流派及民间传统医学理论等的研究。
申报要求:
1.要以产生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理论性成果为目标。
2.应在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医理论精髓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临床,从某一具体方面切入进行研究。
3.课题要建立假说,研究方案要围绕假说,科学设计。
4.选择的技术指标要与研究目标和内容密切相关,避免高新指标的堆积。
5.课题立题依据要充分,要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要有能够说明假说的临床依据和预实验研究结果。
6.研究方法可行,预计通过2-3年的研究可以得到比较明确的阶段结果。
(二)中医临床研究
资助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及其他临床研究:
1.常见病、多发病的有效诊疗方法和手段;
2.农村及社区中医适宜技术筛选、规范研究;
3.突出中医特色的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
4.中医养生、保健及康复的手段和方法;
5.适合中医药临床特点的疗效评价方法。
申报要求:
1.以产生新方法(技术)、新方案、新诊疗设备和新药(病因、病机、治则、治法有创新的新药前期研究)为主要或最终目标。
2.研究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可实施性,采用的检测指标切合实际,要与设计方案相适应,能说明研究问题即可,切忌高新指标的堆积。
3.课题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有能初步说明临床疗效的预试验研究结果,预计经过2-3年的研究可以得出比较明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