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申报2007年农机化行业标准项目的通知
(农机科〔2006〕3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关于做好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部财务司“先确定项目,后安排预算”的要求,我司开始组织2007年农机化标准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07年农机化行业标准项目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一)与我司履行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标准,特别是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
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办法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 和《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等急需的标准;
(二)与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农机化技术发展密切相关的标准,如水稻机械化生产、保护性耕作技术、玉米机械化收获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标准;
(三)保护人身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
(四)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标准;
(五)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通用标准;
(六)名词术语、编写规则等基础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制定、修订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二)申报单位首席专家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标准制定经历;
(三)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