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为建设系统的中心工作服务。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建设系统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于建设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坚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从建设领域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保障群众的要求、愿望得到及时反映,在服务群众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学习宣传
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在建设系统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
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使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
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的权威,提高
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按照
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
宪法的根本原则,是否忠实履行了
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
宪法的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