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进口商或其代理人,一份留存。
表2:进口食品标签检验不符合项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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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检号│ │ 品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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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注要求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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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1.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易于辨认和训读。 │ □│
│签│2.所有内容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 □│
│的│3.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 │ □│
│基│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 │
│本│4.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 □│
│要│5.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 │ □│
│求│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 │
│ │6.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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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 □│
│ │ │2.当“新创名称”等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 │ □│
│ │ │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 │
│ │ │3.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 │ □│
│ │食品名称 │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 │
│ │ │4.为避免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 │ □│
│强│ │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 │ │
│ │ │5.其它要求: │ □│
│制├──────┼────────────────────────────────────┼───┤
│ │ │1.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单—配料的食品除外。配料清单应以“配料”或“配 │ □│
│ │ │料表”作标题;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复合配料按要求标注。 │ │
│标│ 配料 │2.各自配料应按规定要求标示具体名称,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 │ □│
│ │ (原料)清 │称,其他食品添加剂按规定要求标注。 │ │
│ │ 单 │3.配料的定量标示按规定要求标示。 │ □│
│注│ │4.其它要求: │ □│
│内├──────┼────────────────────────────────────┼───┤
│ │净含量和 │1.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 □│
│ │沥干物(固 │2.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 □│
│ │ │ │ │
│容│形物)含量 │3.其它要求: │ □│
│ ├──────┼────────────────────────────────────┼───┤
│ │原产国、经 │1.原产国或地区: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名(指海港、澳门、台湾)。 │ □│
│ │销商名称 │2.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 □│
│ │和地址 │3.其它要求: │ □│
│ ├──────┼────────────────────────────────────┼───┤
│ │ │1.应清晰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 │ □│
│ │日期标示 │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 │ │
│ │和贮藏说 │2.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 □│
│ │明 │3.按年、月、日顺序标示日期。 │ □│
│ │ │4.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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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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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性检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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