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探索打假治本的有效工作制度。一是加快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完善快速妥当处置突发性重要案件的工作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二是落实奖励举报制度。在财政部门支持下,修订举报奖励办法,增加兑现奖励的可操作性。推动更多地方局开通使用“12365”投诉举报电话。三是坚持制假“黑名单”制度。对故意制假的生产者、无证企业或窝点,坚持实施“黑名单”管理。四是继续探索预警制度。要以群众举报、质量申诉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信息为基础,通过市场价格变化等宏观信息,通过产品监测等途径,分析、预测和把握已知制假行为反弹活动的趋势,监测新的苗头性制假行为。组织行业协会、产品检测中心,预防性地监测一些使用违禁原料的生产加工行为。
四、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和装备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快速辨假技术的创新、培训和应用。继续组织全系统研究创新假劣产品的快速辨别方法和技术,鼓励基层执法人员、产品检测机构,不断创新执法打假的新手段、新领域,形成人人想创新、事事有创新、人人争当办案能手的浓厚创新氛围。对可在执法办案中推广应用的方法和技术,要组织鉴定,尽快成为执法办案的有效依据。鼓励将快速辨假技术方法尽快转化为便于一线执法人员携带的试剂盒、工具包,并配带简明操作程序。深入开展假劣产品快速辨别技能的创新活动,继续组织快速辨假方法和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
(二)推进执法打假电子信息化建设。总结执法打假系统软件在部分省局的试用情况,修改和完善软件的流程和功能。推动在更大的范围,特别是基层局在查办案件的全部过程中试用,并且争取在多个机构同时并网试用,重点检验执法软件对于加快向异地通报情况、地区间相互配合快速应对重要案件及警示督查等方面的功能,提高全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管制假行为的合力。做好执法打假软件与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络的衔接互动工作,做到对电子监管网提供的案源信息快速反应,查处有力,形成执法打假合力。要做好执法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向总局报送专项整治、查办大案要案及“黑名单”等基本信息。
(三)加强基层执法装备和办案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局执法装备建设标准的研究和指导,推动在基层执法稽查机构配备便携式执法文书打印设备,推动基层执法稽查机构创新配备应用快速辨假技术设备、摄像等装备,在县局以下派出的区域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传真、通讯等办公设备,适当更新交通通讯工具,研究开发利用公共无线网络传输执法打假信息的软件系统,组织试点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