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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保监发〔2006〕72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我会制定了《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现将规划下发,请遵照执行。为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确保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

  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规划和“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联络员名单上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三、各单位要在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的具体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普法工作的开展。

  联 系 人:中国保监会法规部 李凤英

  联系电话:66286319

  附件: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结合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我会特制定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保险业“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保险业的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保险业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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