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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接到疫情报告后,各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流感样病例的诊断标准,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核实诊断,确定流行或暴发的存在。
  2、基本信息的收集
  内容包括学校或其他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发生学校教职工和各班级的学生分布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报告人、联系方式;涉疫人数、教学/生产活动形式(如学校全日制、夜校和寄宿等);全校或部分单位的名册及单位的平面图、示意图(注明工作住宿分班级、部门、楼层、区域);地理地貌、居住条件等。
  3、进一步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告的病例及时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患者资料:根据《流行性感冒病例调查一览表》(附表2),填写病人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体征,病情、病程,检验结果(X光、血象);医生诊断或印象;病人隔离、治疗情况和效果、转归;
  (2)分析病例三间分布,分析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
  (3)该单位近2周考勤记录、因病缺勤情况,接触者健康情况;
  (4)事件发生前一周及发生后单位内外集体活动情况;
  (5)环境状况(通风、一般清洁状况、宿舍情况);
  (6)必要时收集其他影响传播的流行病学因素。
  (7)综合资料分析疫情特点、疫情的发展和疾病特征,对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变化趋势作出分析。
  4、疫情追踪调查
  疫情处理期间,疫情暴发单位向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本单位每日新增病例数。疾病预防在控制机构据此及时更新《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必要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于新发病例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掌握和评估疫情趋势,为调整防控措施提供依据。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在暴发疫情结束后一周内,补充完成《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并进行网络直报。
  (二)样本采集。
  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暴发疫情病例样本的采集。
  1、采样种类
  采集流感样病例的咽、鼻拭子,必要时,可同时采集血清样本。
  2、采样对象
  (1)咽、鼻拭子:发病3天内,未服用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达菲等)的流感样病例。
  (2)急性期血清:发病后7天内的流感样病例。
  (3)恢复期血清:发病后2~4周的流感样病例。
  3、采样方法
  (1)咽拭子采集:对婴幼儿患者采集样本时,先将棉拭子用Hank氏液(PH7.4)蘸湿,在试管壁挤干后,在被检者鼻咽部涂抹数次,然后将棉拭子置于含有3ml Hank氏液的试管内送检。采集5岁以上患者样本时,棉拭子可不必用Hank氏液蘸湿。
  (2)鼻拭子:将棉签轻轻插入鼻道内鼻腭处,停留片刻后缓慢转动退出。以同一拭子拭两侧鼻孔。将棉签头部浸入3~4ml采样液中,尾部弃去。
  (3)血清采集:采集静脉血5ml,离心后取上清液装至血清管中。血清样本应采集急性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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