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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限制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业务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限制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业务的决定
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未按整改计划按期全部归还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且隐瞒账外透支产生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事实,根据《
证券法
》第
一百五十条
的规定,我会决定自2006年6月27日起,对你公司采取以下限制业务措施:
一、
暂停你公司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
二、
暂停受理、批准你公司新业务,暂停批准你公司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暂停批准你公司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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