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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的通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三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延期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因(说明延期的原因),不能在二十日(或者法定期限)内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其他有关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十日(或者其他法定期限)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四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为便于审查,需要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评估、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为(天数)日,从(年月日)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格式文本十五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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