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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医生对不良反应的综合判断:  1=无;  2=轻度;  3=中度;  4=严重 □
  六、 依从性的判断:  1=依从性良好;   2=依从性不好        □
  1. 预计剩余药片数:______  □□    2. 实际剩余药片数:______  □□
  七、 这段时间病人自己感觉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或劳动学习能力比以前如何 ?
  1. 好一些    2. 没有变化    3. 更差一些             □
  八、 退组日期:     年   月   日   退组原因:
  随访医师: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国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世绰 主任医师 中国抗癫痫协会
  副组长: 王文志 主任医师 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成 员: 张 立 副巡视员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吴建中 主任医师 中国抗癫痫协会
  洪 震 主任医师 上海复旦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
  吴 逊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癫痫中心

  国家癫痫防治项目办公室:
  地 址: 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6号   100050
  联系人: 王文志
  电 话: 010-65112838
  传 真: 010-65112838
  Email:  (1)qgnfbwwz@public.bta.net.cn
  (2)qgnfb_2006@yahoo.com.cn

  附件4:
  2005年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2005年《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补助卫生经费的通知》(财社[2005]185号)精神,依照“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管理方案”中对“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附件3-5)的要求,制定2005年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县范围
  在2004年项目首批选定的黑龙江、山西、河南、江苏、山东、甘肃、湖南、宁夏、陕西和四川等10个省(区)的基础上,2005年项目增加了云南、安徽2个省,每省各3个县;原参加项目的10个省每省再扩展3个县。
  2005年项目共计划扩展36~40个县,覆盖农村人口1600万~2000万,筛查治疗符合入组条件的癫痫患者约14000例。
  二、项目经费及使用要求
  2005年中央支持地方的项目经费支出类别见下表。
  2005年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省 份  │工 作补 │ 培 训 │ 药 品 │健康教育│监 测质 控│数 据处 │    合 计    │
│     │  助  │    │    │ 宣传 │     │  理  │          │
├─────┼────┼────┼────┼────┼─────┼────┼──────────┤
│山西   │  6  │  3  │  16  │5    │2     │1    │33         │
├─────┼────┼────┼────┼────┼─────┼────┼──────────┤
│黑龙江  │  6  │  3  │  16  │5    │2     │1    │33         │
├─────┼────┼────┼────┼────┼─────┼────┼──────────┤
│江苏   │  6  │  3  │  16  │5    │2     │1    │33         │
├─────┼────┼────┼────┼────┼─────┼────┼──────────┤
│山东   │  6  │  3  │  16  │5    │2     │1    │33         │
├─────┼────┼────┼────┼────┼─────┼────┼──────────┤
│河南   │  6  │  3  │  16  │5    │2     │1    │33         │
├─────┼────┼────┼────┼────┼─────┼────┼──────────┤
│湖南   │  6  │  3  │  16  │5    │2     │1    │33         │
├─────┼────┼────┼────┼────┼─────┼────┼──────────┤
│四川   │  6  │  3  │  16  │5    │2     │1    │33         │
├─────┼────┼────┼────┼────┼─────┼────┼──────────┤
│陕西   │  6  │  3  │  16  │5    │2     │1    │33         │
├─────┼────┼────┼────┼────┼─────┼────┼──────────┤
│甘肃   │  6  │  3  │  16  │5    │2     │1    │33         │
├─────┼────┼────┼────┼────┼─────┼────┼──────────┤
│宁夏   │  6  │  3  │  16  │5    │2     │1    │33         │
├─────┼────┼────┼────┼────┼─────┼────┼──────────┤
│安徽   │  6  │  4  │  16  │6    │2     │1    │35         │
├─────┼────┼────┼────┼────┼─────┼────┼──────────┤
│云南   │  6  │  4  │  16  │6    │2     │1    │35         │
├─────┼────┼────┼────┼────┼─────┼────┼──────────┤
│  总计  │  72  │  38  │ 192  │  62  │  24  │  12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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