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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0年,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启动“WHO/中国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示范项目”,在6个省、市的8个县,92个乡镇开展,对惊厥性癫痫病人进行筛查、治疗和随访管理。到2004年6月,示范项目总共管理病人2359例。在管理期内40%的病人一年没有发作,30%的病人二年内没有发作。另有30%的病人发作比干预前减少50%。病人服药期间没有明显的副作用,仅极少数病人(不到10例)因严重副作用不能坚持治疗。苯巴比妥治疗惊厥性癫痫疗效显著,副作用很少,使用方便,且价格低廉(成年人每人每年用药花费约为20~30元)。示范项目的经验,为我国农村地区癫痫防治管理项目扩展计划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 惊厥型癫痫患者的筛查和入组


  惊厥型癫痫患者来自定居在所选地区的人群。由经过培训的乡卫生院医生对已确定或怀疑是惊厥型癫痫的病人先用筛查诊断表(附表1)进行初筛,填表后由负责本项目的神经科医师对所有初筛上来的病人进行复查(附表2),以决定该患者是否进入治疗管理组。
  一、惊厥型癫痫发作的诊断标准如下:
  1、意识丧失;
  2、四肢僵硬;
  3、全身强直, 阵挛运动;
  4、尿便失禁;
  5、咬破舌头或摔伤;
  6、发作后疲劳、嗜睡、头痛、肌肉疼痛。
  病人具备前三条标准中的两条和后三条中的一条,可确定为惊厥型癫痫发作。鼓励乡村医生(包括乡卫生院医生)详细了解病史,并和上级神经科医生讨论诊断是否正确。最后由各地区神经科专家和乡(镇)卫生院医师做出诊断。
  确诊为惊厥型癫痫的病人,符合以下标准的患者均可包括在治疗观察之列。
  二、入选和排除标准如下:
  1.入选标准:
  ① 调查前12个月内至少有过两次惊厥发作;除惊厥发作以外, 病人可以有其它类型发作。
  ② 病人及其监护人同意进行治疗和观察。
  2.排除标准:
  ① 仅在妊娠期发作;
  ② 发作仅与酒精或药物减量有关;
  ③ 患者年龄小于2周岁,(或体重小于10公斤);
  ④ 有多动症病史者;
  ⑤ 对苯巴比妥(或扑痫酮)有过敏史;
  ⑥ 存在进行性神经系统疾患;
  ⑦ 伴有心、肝、肾疾病或严重高血压(舒张压>110mmHg 或 收缩压>180mmHg);
  ⑧ 有过一次(或以上)癫痫持续状态史;
  ⑨ 正在接受正规抗癫痫药物治疗,并有明显疗效的病人;
  ⑩ 伴有活动性精神病患者。
  符合上述入选标准(也不在排除标准之列)并愿意参加的患者可以入组进行治疗。伴有其它疾病或者有活动性癫痫, 但不符合入选标准者, 也应当考虑给予抗癫痫治疗。必要时可以请当地神经科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这类病人的治疗和管理方法。

第二节 苯巴比妥治疗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苯巴比妥使用30mg/片剂;
  2. 建议病人每晚睡前一次服药;
  3. 苯巴比妥体内半衰期长,连续服药14~21 天,才能达到稳态浓度。因此,在此期间仍有发作,并不代表治疗失败;
  4. 治疗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最后达到最适剂量。
  5. 治疗过程病人仍有发作,只要病人未出现不良反应按后述使用方法逐渐增加剂量,首次剂量、维持计量和最大剂量参考表1。

  表1.苯巴比妥给药参考剂量

┌───────────┬────────┬────────┬────────┬─────────┐
│     年龄     │   2~5岁   │  6~10岁   │  11~15岁  │   >15岁   │
│     体重     │  <15 kg   │  15~20 kg  │  20~30 kg  │   >30 kg   │
├───────────┼────────┼────────┼────────┼─────────┤
│    首次剂量    │   15mg   │   30mg   │   60mg   │    60mg    │
├───────────┼────────┼────────┼────────┼─────────┤
│    维持剂量    │   30mg   │   60mg   │   75mg   │  90~120mg   │
├───────────┼────────┼────────┼────────┼─────────┤
│    最大剂量    │   60mg   │   75mg   │   90mg   │  180~240mg  │
└───────────┴────────┴────────┴────────┴─────────┘

  6. 当病人要求停止治疗时,应该缓慢减少剂量,最好每月减少30mg。
  二、成人苯巴比妥使用方法:(用于15岁以上,体重超过30公斤者, 参见附图)
  1. 开始时每晚睡前服药2片(60mg),此剂量持续使用两周;
  2. 2 周后第一次随访时如仍有发作(≥ 1 次),剂量增加到3片(90mg);如无发作,维持原剂量不变。
  3. 观察4 周,如果仍没有发作,维持此剂量。
  4. 如果病人在2~4周内又有发作(≥ 1 次),剂量增加至4片(120mg);
  5. 以后每次随访如病人这段时间没有发作,继续维持此剂量;
  6. 随访时若仍有发作(≥ 1 次),剂量增加 1 片(30mg);
  7. 成年人最大剂量可增至每晚服用7片(210mg);
  8. 如果仍有发作,按以下逐条检查,处理:
  (1)检查病人体重,重新按每日每公斤体重3mg计算方法增加剂量;
  (2)密切观察病人有无不良反应,若病人无不良反应,剂量可以增至7片(210mg);
  (3)检查病人对服药的依从性;
  (4)如果病人依从性差,按后面的说明劝说病人增强依从性。
  9. 原则上成人最大剂量不要超过210mg,如仍然不能控制发作,可以根据病人情况如:病人体重,有无不良反应以及病人的耐受性等再增加剂量至8片(240mg)。必须密切观察病情,注意患者有无不良反应;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测定血药浓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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