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办发[2006]157号)
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政务公开工作对于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 [2005]1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稳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政务公开的推行,拓宽了群众参与卫生工作的渠道,加强了对医疗卫生行政行为的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中央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对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再接再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推行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