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
(2006年第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第38号公告,决定对部分国家储备糖(以下简称国储糖)以竞卖方式投放市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卖的组织管理
(一)竞卖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
(二)竞卖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三)竞卖通过华商中心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
二、竞卖的数量、品种、时间和地点
(一)竞卖总量为55.2万吨,品种为符合国标壹级以上(含壹级)的白砂糖。国家储备糖具体竞卖时间为:2006年6月27日、7月18日、8月15日、9月12日的9时-17时,每次竞卖9.2万吨。进口古巴糖(从第七船开始)到港后加工投放市场,根据糖船到港时间在网上发布竞卖通知,确定具体竞卖时间,每次竞卖数量按照当次船到货量加工成成品糖后的数量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或停止竞卖,另行通知。
(二)竞卖地点为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
三、竞卖底价
本次国家储备糖竞卖底价为3800元/吨(仓库提货价)。
四、竞卖交易方式
(一)竞卖交易按国储糖竞卖交易规则执行。成品糖竞卖标的单位为120吨和300吨的整数倍,各库点剩余数量不足300吨的,视同一份竞卖。
(二)参加竞卖交易的企业须确认资格。
具有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资格的会员,请在每期竞卖前2天报名,经华商中心确认会员身份,并报商务部备案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参加竞卖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上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吨存入。
(四)按规定付清货款。竞卖企业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华商中心在农发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国储糖竞卖结算专户”。
(五)参加竞卖交易会员请于2006年6月26日的9时至16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