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运输发票税控系统运行环境等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6]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运输发票的管理,总局决定,今年8月起在全国货物运输业推行运输发票税控系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尽快做好该系统推行的相关环境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关于运输发票税控系统的说明及相应要求
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是税控收款机模块二(带抵扣功能发票的税控管理)的一部分,包括税务端后台税控管理系统和企业端运输发票开票软件两部分。
(一)后台税控管理系统
后台税控管理系统实现了税控装置税控盘/传输盘的初始化、运输发票电子信息写盘、读取纳税人抄报信息、税控盘管理、运输发票认证、统计分析等功能。其中,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密钥发行采用网络发行机制,总局已建立全国集中的发行中心。为保证密钥发行安全,总局将统一为每个省局配备一台税控专用密码机。各省必须与总局发行中心联网才可实现税控盘/传输盘的初始化、注销作废及运输发票跨省认证功能。
后台税控管理系统要求:采用省级集中方式部署,数据和处理均集中在省一级存储和运行,前端操作工作站分布在各个征收部门(办税服务厅);系统采用J2EE三层架构设计开发,数据库采用ORACLE9i,中间件采用BEA公司Weblogic 8.1,浏览器为IE5.5以上;数据库服务器采用小型机服务器或PC服务器,中间件服务器采用小型机服务器或PC服务器;网络利用各地广域网。
(二)运输发票开票软件系统
货物运输业开票软件必须与税控装置税控盘/传输盘配合使用才可开具带税控码的运输发票。税控盘和传输盘是运输发票管理采用的税控装置,通过总局灌装中心灌装算法及密钥并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初始化后的税控盘和传输盘方可投入使用。税控盘和传输盘安插在PC机USB口上即可使用,无需另配通用读卡器。
运输发票开票软件包含企业自开、委托代开机构代开和税务机关代开三个版本:
1.运输发票开票软件(企业自开版)为单机版,纳税人免费使用该软件。
2.运输发票开票软件(委托代开版)除包含发票管理的基本功能外,还包括税票开具及管理功能,要求先缴税后开发票。软件为单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