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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平安建设的意见

  (二)质量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辖区内无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积极预防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责任辖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无连续性、区域性的重大制假行为发生,无严重的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四是及时发现和遏制口岸突发性严重危害国家经济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疫情疫病。
  二、质量平安建设的主要措施
  (三)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宣传力度,确保质量平安。将质量平安宣传纳入全国平安建设宣传之中,在每年的“3.15”、质量月和元旦、春节期间,由质检部门、综治机构及相关成员单位联合,集中力量开展质量平安宣传活动,使质量平安意识深入人心,扎扎实实地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努力构筑“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从源头抓质量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平安。各级综治机构要积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对基层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日常质量监督和后续监管,狠抓工作落实。
  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许可准入,严格许可责任,严格证后监管,严格无证查处。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小食品企业、小作坊的共同监管。规范引导农村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综治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中,要同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重点整顿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作坊式食品加工企业。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的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实行质检部门同乡村社区综治机构联合监管,场地、房屋出租者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互相保证制度。企业要郑重声明保证不制假售假,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场地和房屋出租者要郑重声明保证不允许租用者利用出租屋非法加工食品。同时以乡村、街道为基础,将基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实行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与基层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队伍协同监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作坊,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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