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情况
使用的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是否为《
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统一格式;土地证书是否为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发行的土地证书;土地登记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有无漏项,不同表格相同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七)有关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例
(八)有关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情况
(九)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有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等。
(十)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开展及窗口办公情况
(十一)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进度安排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通过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查整改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抓好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查整改工作。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4-5月)
制定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下发通知进行全面部署。各省做好本地区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进行部署和指导。
(二)自查整改与省际互查阶段(6-8月)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土地登记有关要求,逐项开展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填写《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汇总表》。部将组织各省进行互相检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8-10月)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各市、县土地登记规范化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本省规范化检查情况,将本省(区、市)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报告及《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部地籍司。在各省总结上报的基础上,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四)工作总结阶段(10-12月)
部地籍司对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报告报部。
五、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