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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三)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人 事 司

  (一)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业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规划,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妥善解决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乡镇一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等问题。

国际合作司

  (一)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对外宣传工作,关注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等问题。

  (二)争取有关国际组织的支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以及流动人口青少年性教育等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促进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驻委监察局

  (一)将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作为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加强指导和监督。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软件开发和系统维护,参与有关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为深化信息交换平台功能和提高信息交换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流动人口生育趋势分析预测、生殖健康服务与管理等课题研究。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一)负责和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做好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和随访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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