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安全培训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制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确定《特种作业范围》,以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3.在推广江苏"海安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指导,继续配合工会系统推广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结合一年一度的全国"安康杯"竞赛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学习活动。
4.加强对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的调研和监督检查。开展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培训专项监察,重点监督检查煤矿 特别是煤矿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
5.积极配合劳动、农业等部门,在实施农民工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法制建设
1.抓紧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强现场检查。
2.搞好调查研究,尽快完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3.依照《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办法》起草调研工作。
4.根据《煤矿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第3季度对部分地区、部分煤炭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5.为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水平,计划年内举办两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中央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专业培训班。
6.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与卫生管理部门和工会等方面联合表彰获得2005年度全国职业卫生示范企业。
(三)加强安全监察、事故调查以及工伤保险等工作
1.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对隐瞒事故的处理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方面的工作,加快农民工较为集中、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进程。
3.6月份与全国总工会共同举办"农民工安全生产与保护"论坛,推动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