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和换证工作的,地方税务局要主动和国家税务局沟通,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积极做好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的接收工作。地方税务局要做好内部的协调沟通,信息接收部门要认真对纳税人提交登记表的内容和复印件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及时将房屋、土地、车船登记信息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复审和比对,对情况不清的,要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登记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各地要继续争取房屋、土地、公安等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搞好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信息,核实房地产税收和车船税收的税源情况,查找漏征漏管的房地产和车船。
四、建立健全税源数据库,实行税源动态管理与监控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所取得的房屋、土地、车船登记信息,运用计算机技术,根据本地区征管系统开发使用情况,建立并完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源数据库。通过新办或变更登记及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等方式,结合房产、土地、公安等管理部门的信息,逐步构建税源监控平台,对房地产和车船的税源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各地要进一步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把税收收入分析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对税源数据库信息、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情况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地方税征管的质量和水平。
各地要建立房屋、土地、车船有关信息数据的分级汇总上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要在2007年1月底前将2006年度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源数据汇总(汇总表附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给总局地方税务司(邮件地址:zhangchaochinatax@126.com)。
附件:1.年度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税源汇总表
2.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汇总表
3.年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税源汇总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___年度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税源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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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自用房屋 │ 出租房屋 │
│行业类型 ├───────┬─────┬─────┬──┬────┼────┬────┤
│ │ 房产原值 │其中:免税│其中:应税│ 减 │ 应纳 │ 租金 │ 应纳 │
│ │ │ 房产原值 │ 房产原值 │ 除 │ 税额 │ 收入 │ 税额 │
│ │ │ │ │ 比 │ │ │ │
│ │ │ │ │ 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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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总 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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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林、牧、渔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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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矿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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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制造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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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 │ │ │ │ │ │
│ │应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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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筑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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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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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 │ │ │ │ │ │ │
│ │件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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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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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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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金融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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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房地产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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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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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 │ │ │ │ │ │ │
│ │勘查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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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 │ │ │ │ │ │
│ │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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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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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教育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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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 │ │ │ │ │ │
│ │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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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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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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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国际组织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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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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