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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增设表外科目和调整部分科目、帐户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增设
表外科目和调整部分科目、帐户的通知
(1987年8月26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区)分行,深圳市分行,南京市支行,成都市分行:
  为了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现增设表外科目和调整部分科目、帐户如下:
  (一)增设以下两个表外科目:
  1.“077代保管有价单证”,反映我行代部门、企业、单位或个人保管的有价单证,按委托人分种类设户。并逐户登记“代保管有价单证登记簿”,收进时作收入登记,提取时作付出登记。
  2.“080开出企业债券收款单”,反映我行代理部门、企业、单位委托代理发行债券签开的收款单金额。开出和收回债券收款单应逐笔登记“开出企业债券收款单登记簿”,开出时作收入登记,收回时作付出登记。
  (二)将原“622所得税支出”科目改为“622所得税及调节支出”,下设“所得税户”、“调节税户”。为了少改动今年资金平衡表的项目和软件程序,该项目名称在今年内不作调整,从明年起按新科目名称印刷和调整软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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