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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房屋建设管理严防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
加强学校房屋建设管理严防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87]城建字第373号 1987年7月8日)


  今年以来,江西、广东等地接连发生学校房屋倒塌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严重后果。一月十六日上午8时50分,江西省会昌县水东小学厕所倒塌,使68名学生坠入粪坑,有28名小学生当场溺死。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和责任已经查明,犯有玩忽职守罪的校长刘友法、副校长邱良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违章承包工程的直接责任者周光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五月二十二日下午4时10分,正在施工的广东省连山县上帅乡连官小学教学楼突然倒塌,砸死施工人员7人,砸伤10人。初步调查,这起恶性事故也是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粗制滥造,偷工减料酿成的。工程开工前,校方不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私自乱拉不懂工程技术的梁瑞祥画了一张草图就轻率开工。施工单位信宜县建筑安装公司,名为三级企业,实际是一些不懂施工技术的农民工。这项工程原定四月三十日竣工交付使用,建成后将有6个班、约300名师生同时上课,后因工期拖延,没有按期竣工,否则将会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以前,学校房屋倒塌事故也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1980年以来,福建、湖南、辽宁、江西、黑龙江等18个省、自治区就发生43起,造成76名师生死亡,重伤123人,并伤亡38名施工人员。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全社会都以极大的热忱关怀青少年的成长,如果我们管理不严,尽职不够,漠视他们的生命安全,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是对人民的犯罪。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务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对待这一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学校房屋倒塌事故的继续发生。
  鉴于近几年校舍倒塌事故多数发生在县城以下,因此,加强管理的重点要放在村镇中小学这一级。这些工程不仅具有量大、面广、布点分散的特点,而且资金渠道多种多样,房屋标准普遍较低,同时村镇建筑技术人员又非常缺乏,存在着造成隐患的可能。为了切实保证结构安全,防止倒塌事故,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凡新建、扩建校舍和设施的,必须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村镇中小学的工程要向县建设主管部门报建,内容包括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地点、筹建和承建负责人等,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兴建。
  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持有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采用定型设计。各级设计单位要积极承担,优先安排, 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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