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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银发[1992]195号 1992年8月11日)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金融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为团结金融系统科技工作者,更好地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广大科技人员的权益,促进金融科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成立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
  现将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一)和《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附件二)印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一:

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名单



  主 任:陈 元
  副主任:朱田顺、李 晔、陈 立、刘廷焕、段晓兴、周小川、苏文川、王宪章、赵鹏华
  常务委员:陈耀先、陈世范、尚福林、陈天睛、周林影、印甫盛、周瑞熙、牛文华、单怀光、唐建邦、曹谷崖、伍国瑞、严德人、杨应辉、苏锐石、周禹相、吴维霞
 秘书长:李 晔(兼)
  副秘书长:陈天晴(兼)

  附件二:

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金融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金科委)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多学科、跨部门的学术团体,是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发挥专业特长的场所,是进行科技咨询、辅助科技决策、协调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的机构。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金融系统科学技术工作者,跟踪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理论,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和普及;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服务;发挥老专家的余热,培养、举荐中青年人才;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他们的权益;探索金融科技体制的改革,为金融事业的现代化作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贯彻“科技工作为业务工作服务,科技发展要走在金融发展前面”的方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讲求实事求是;坚持对外开放,促进技术和人才的交流;坚持双百方针,发扬学术民主;提倡为科学拼搏、奉献和创新的精神;维护职业道德,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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