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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新华社驻外人员进口个人物品准予免税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新华社驻外人员进口个人物品准予免税的通知
(财税政字[1996]185号 1996年10月8日)
海关总署:
经研究决定:对新华通讯社常驻国外人员进口个人物品,享受我国常驻国外的外交机构人员、留学生、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授外人员和远洋船员一样的待遇,免税政策规定暂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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