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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违反证券法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

中国证监会对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等3家机构违反证券法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
(1996年12月4日)


  最近,中国证监会在对12家机构在“江苏索普”和“青海明胶”股票上网定价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后,又对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证券公司等3家机构的透支违规行为 进行了查处。
  现已查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在“青海明胶”股票上网定价发行过程中,透支7058万元进行申购;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业务部、广东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在“江苏索普”股票上网定价发行过程中分别透支5176万元和1165万元进行申购。
  为严肃证券法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研究决定: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3家机构 分别处以警告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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