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形势与政策》课建设要贯彻“以立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要点和教学资料建设,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要服从于课程的性质和任务的要求,注重针对性和现实性。从实际出发,确定教学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教学方法要继续坚持课堂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要继续加强实践环节,引导学生广泛参加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以及充分利用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和加深学生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巨大进步的认识,提高形势政策教育的效果。
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要注意发挥现代化教学手段在形势政策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影视音像资料,丰富教育资源,拓展教学的内容和空间。提倡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从实际出发,在本地区或相近学校之间加强电化教学协作,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主要由从事大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学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担任,以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学校思想品德课教研室要有专人负责组织这门课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形势与政策》课专职教师,应纳入思想品德课教师编制。高校党政领导干部要积极承担有关教学任务;提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任兼职教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工作。为他们进修、提高、查阅文件提供方便,要注意为《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师创造社会考察的机会和条件。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党政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教委有关加强和改进思想品德课教学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研究落实《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的工作。
《形势与政策》课的管理纳入思想品德课的课程管理体系。我委负责研究提出课程设置的目的、要求,规定课程任务和主要内容,制定课程管理和建设的政策,定期提出教学指南;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委的意见和精神,结合当地高校实际具体部署每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并组织落实教师培训等工作;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在学校党政领导下,通过教务部门由思想品德课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落实课时,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师队伍,研究确定讲授内容,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大学生必修课要列入大学教育全过程。根据这门课的特殊性,可列入课表,也可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采取专题学习、讨论或讲座的形式集中或分散安排教学,保证平均每周不少于一学时。《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年考核制度。考试纳入学籍管理,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册。具体考试方法要充分考虑本课特点,与学生德育考评相结合,主要考核学生对形势的认识和对政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