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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意见

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
《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意见
(国家教委1996年10月7日颁布)


  自1987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设置《形势与政策》必修课以来,高等学校普遍将《形势与政策》课列入教学计划,以开设常规性课程或者进行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教学,对大学生正确认识国情,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不可低估的成绩。
  但是,从总体上看,这门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还不够平衡,教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委《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推动这一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性质和重要地位,切实重视课程建设
  《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品德课中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和主要阵地,是每个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是学校德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国际形势,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对于帮助学生了解国内外重大时事,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方针和政策,认清形势和任务,激发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珍惜和维护国家稳定的大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发学习、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形势与政策》课的作用是其它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所不可替代的。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的领导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领导,把它作为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思想品德课改革的目的和任务,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深刻理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教学中要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根本原则,密切结合省(市、区)情、国情和国内外大事,充分运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丰富生动的实践,回答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教学中要突出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教育,引导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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