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安全培训的新路子。在全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专兼职防火人员,从事客运、货运人员和在易燃易爆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都要经过防火安全培训。
(十九)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铁路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健全消防技术职称考核晋升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多层次的消防专业技术培训,三年内对全路消防监督人员普遍轮训一次。
(二十)把消防安全纳入铁路院校的教育之中。今后,铁路高、中等院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安排消防教学内容,公安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增设消防专业,为铁路培养消防专业人才。
(二十一)各单位在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特别要认真组织好每年的“119”消防日、“五·一”、国庆、春节等重点时间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消防意识。
六、消防队伍
(二十二)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群防群治,提高防御、扑救火灾的整体效能。各单位都要按照《
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的要求配齐消防专(兼)职干部,并要组建职工义务消防队,特别是旅客列车和车站、车辆段,还要结合制定“处置火灾事故工作预案”,对职工进行扑救列车火灾的训练。
(二十三)加强铁路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远离公安消防队的大型仓库、油库、编组场等防火重点单位根据需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并定期进行灭火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十四)各单位要保证专职消防人员与其工作性质、劳动强度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在消防方面做出贡献的消防人员,应给予记功表彰或奖励。
七、铁路消防科技
(二十五)积极开展铁路消防科技攻关,力争五至十年内,在长隧道、油龙列车和机车、特种车辆以及易燃货物的防火、灭火等方面有所突破,并逐步加强对火灾事故特别是危险品火灾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的调查监测、处置等方面的研究。加强与国外同行的业务考察与交流,结合中国铁路消防实际,学习借鉴其经验,为我所用。以消防应用技术研究和高科技开发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采用国内外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八、增加消防资金投入
(二十六)各单位在防火宣传教育、科研、消防技术改造等方面,都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资金投入,保证专款专用。对车站、货场仓库、客车的电线老化,编组站场缺乏消防设施等重大火险隐患,要下决心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专项治理,力争五至十年内全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