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制企业贷款管理的意见
(1996年9月28日)
当前,企业转制改组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展开,国家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各类企业转制改组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转制企业贷款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形势,积极参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步骤,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对实现生产要素重组,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优化银行贷款结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行要按照国家对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提高认识,主动参与,努力促使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健康开展。
企业转制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一些地区、部门、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借兼并、拍卖、改组、承包、租赁和合资、分立之名,逃避对银行贷款本息的清偿责任。对此,各级行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增强保全信贷资产的紧迫性,采取积极措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企业转制领导组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积极参与企业转制方案和有关制度、操作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保证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和银行贷款的安全;三是主动参与转制企业资产评估工作,防止有意抬高或压低企业资产变相逃债、废债或悬空银行贷款行为。
二、分别情况,区别对待,依法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金融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
商业银行法》、《
担保法》和《
贷款通则》,前不久人民银行又先后下发了《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纪要》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及《
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于规范企业转制行为,加强贷款管理十分有利。各级行要认真贯彻这些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结合我行实际,针对不同转制形式,采取相应的措施,清偿、落实贷款债务,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