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继续完善并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在条件成熟时试行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分流淘汰制。现在要坚持和完善教学方面的各项奖励制度。
2.加强科研工作。科学研究对于学科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提高师资水平,更新教学内容,对于研究生及本科生的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科学技术研究要注意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强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进程。社会科学研究要加强对“九五”期间和21世纪初叶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中重大问题的研究。
在科研管理中,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机制,宏观调控机制,依法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要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使委属民族院校的科研管理工作走向现代化。
3.积极慎重地进行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从1996年起,委属民族院校要逐步实行招生“并轨”和毕业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的制度。在这项改革中民族院校一定要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方向。妥善解决特困生的生活问题,保证他们能安心读书。
4.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九五”期间,委属民族院校继续实行国家民委与学校所在省(区)、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民委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要继续打破“条块分割”和封闭的办学格局,进一步推进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促进委属民族院校更好更快地发展。
5.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九五”期间,委属院校要继续搞好以人事、分配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效、富有竞争激励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落实学校应有的自主权
要逐步使委属民族院校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要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也要善于使用自己的权力,承担应负的责任,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为了实现我委教育事业“九五”计划的各项发展目标和改革任务,应采取以下主要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委属民族院校领导班子建设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办好学校的关键在于选好校长和老师。因此,在“九五”期间,要选好、配齐各校的党政一把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把委属院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能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和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较高,坚强有力、结构合理、勇于进取、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并通过中央党校、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为每所院校培养出一批高层次的、跨世纪的管理人才。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注重改善班子内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采取措施解决领导班子老化的问题,力争在“九五”期间,各院校领导班子中40岁左右的成员应保持在1/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