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电信政务司关于印发《电信终端
设备生产厂家年度检查表》的通知
(1996年10月14日 电司[199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
根据
邮电部颁布的《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邮电部对各电信终端设备生产厂家实行年度检查制度。为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我司拟制了《电信终端设备生产厂家年度检查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年度检查表用于邮电部了解已获得进网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现状、变 化、设备质量、售后服务、当年销售量及厂家遵守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经管 理规定等情况。每年填写年检表时务必要认真、如实、完整。
2、各邮电管理局对辖区内的电信终端设备生产厂家于每年十一、十二月份进行年度检查,并负责填写年检意见。年检表的其余内容由生产厂家填写后报邮电管理局,邮电管理局须对厂家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实,必要时可到生产厂 家进行现场检查。
3、对于电信终端设备销售情况统计表,根据所生产的设备进行填报,要求统计数字准确可靠,统计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