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铁路系统“三五”普法学习内容
一、综合法律、法规内容
1.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2.
宪法;
3.基本法律常识(民商法常识、
刑法常识、诉讼法常识、经济法常识等);
4.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5.行政管理及行政处罚常识(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条例及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等);
6.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
公司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劳动法、
工会法、企业破产法、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法等)
7.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等);
8.金融财税法律、法规(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会计法、
审计法、税法、
担保法、
统计法等);
9.科技、教育管理法律、法规(
科学技术进步法、
标准化法、
计量法、质量法等,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