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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五年发展纲要(1996-2000年)》的通知

  ——要逐步对非计算机学科的教师进行辅助教学方面的培训,设有计算机教室的学校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全员培训,使其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知识和技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要抓紧在职机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提高,使之掌握机器维护和机房管理的基本技能,确保本校各项计算机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组织力量编写一批用于师资和干部培训的计算机教育教材。

五、教育软件的研制、开发和管理

  13、制订中小学计算机教育软件发展规划和中小学计算机教育软件开发指南,以指导教育软件的开发工作。
  14、为适应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发展,采取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学校共同开发的原则,到2000年,完成中小学所有必修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系列教学软件及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系列软件的开发。
  15、为保证软件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全国性的软件开发基地,委托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负责组织研制、开发、试验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计算机教育系统(如网络、多媒体系统等),建立培训基地。
  16、加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建立教育软件开发、试验、审查、推广应用体系。

六、计算机教育理论与实验研究

  17、中央与地方都要加强计算机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①计算机教育发展战略与模式的研究;
  ②计算机教育与青少年发展的研究;
  ③计算机辅助教学理论的研究;
  ④计算机教育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方法的研究;
  ⑤信息学课程论的研究;
  ⑥中外计算机教育比较研究;
  ⑦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在中小学教育中运用的研究;
  ⑧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计算机联网系统的研究。
  18、加强计算机学科的教学研究。有条件的省一级教研室应在1998年以前成立计算机学科教研组;地(市)一级教研室要在2000年以前配备计算机学科教研员;县一级要在2000年以前配备兼职教研员。
  19、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实验与研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在近2-3年内建设一批计算机辅助教育实验学校。到本世纪末,配有机房的学校必须开展比较系统的计算机辅助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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