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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情况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全国税务
系统计算机应用情况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
(1996年12月6日 国税函发[1996]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自全国税务系统开始执行计算机应用情况报表编报制度以来,为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收电子化工作的规划、管理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也为地方各级税务机关掌握、了解和规划本地区的计算机应用工作提供了比较完整的数据资料。但由于该报表调查项目过多过细,而且有些项目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报表报送方式也比较落后,汇总周期过长,给编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总局决定对原报表的表式、填报内容和报送方式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该表为半年报,上半年报反映当年6月30日情况,报送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下半年报反映当年12月31日情况,报送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原《计算机设备统计表》、《软件应用情况表》和《计算机管理机构与人员情况统计表》相应取消,不再报送。1996年下半年的计算机应用情况统计表即按本通知执行。
  二、鉴于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络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全国省级国家税务局(含计划单列市)已全部与总局联通,联通总局至全国各省级地方税务局广域网络的二期工程也已启动,为加快报表报送速度,决定今后报送工作采用广域网传送数据文件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请用centre登录到总局广域网服务器上,将数据文件存放在centre用户的NB子目录下,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利用计算机广域网络传送有关电子信息的紧急通知》(国税信函[1996]027号)。
  三、各地上报的数据文件统一为数据库文件格式,该文件可使用FOXBASE或FOXPRO软件生成,数据文件名的命名规则如下:前两位为NB,第三位以0或1分别代表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第四位以0或1分别表示上、下半年报,第五至八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文件名的后缀为DBF。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的上半年报数据文件名为:NB003200.DBF。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的行政区划分别以0001和0002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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