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BB、BB、B六个信用等级,分别规定风险系数为0.4、0.5、0.6、0.7、0.8、1.0。
第八条 贷款方式风险系数。对于不同类型的贷款方式,按照其对信贷资产风险影响的程度,确定不同贷款方式的风险系数(见附表一)。
第九条 中长期外汇贷款项目风险系数。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项目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对项目风险系数进行测算,将项目划分为GGG、GG、G、PPP、PP、P六个风险等级(其评定标准及风险系数见附表二)。
第十条 外汇贷款资产形态系数。按照外汇贷款资产存在的状态,将外汇贷款划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及呆帐贷款四种类型。正常贷款是指可以按原定期限还本付息的贷款(如展期,则按展期后的期限)。逾期贷款是指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和贷款虽然未逾期或逾期不到二年但生产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呆帐贷款是指:(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4)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5)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按照外汇贷款资产四种形态对贷款安全影响的程度,确定贷款资产形态系数分别为100%、150%、200%、250%。
第十一条 或有资产信用转换系数,是指权衡或有资产转换为表内资产风险含量的系数(见附表一)。
第三章 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
第十二条 获准并被授权经营外汇信贷业务的分、支行及其他营业机构接受企业贷款申请并经认真评估后,根据借款企业的信用等级风险系数、贷款方式风险系数及中长期外汇贷款项目风险系数,按下列公式分别对贷款风险度进行综合性总体测算:
(一)短期外汇贷款风险度=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外汇贷款方式风险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