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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省
读来读去读书社、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证监查字[1997]11号 1997年5月5日)


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最近,中国证监会对客户举报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期货违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清上述三家单位如下违规事实:
  一、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违规事实
  1996年6月至12月,河南省三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并承诺年利润率为20%左右。其委托书中明确规定:“本公司受上述委托人授权,全权代理委托人在商品期货市场从事买卖交易,具体买卖方向、价位、平仓等有关交易事宜,由代理方全权处理。委托到期保证上述本金及利润。”
  二、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事实
  1.拆借资金用于期货交易
  1996年12月,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乙方)与河南省财政证券公司(甲方)签订了抵押拆借合同。合同规定:乙方以在甲方开户的股东帐户的股票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拆借2000万元,期限为3个月,月利率为15‰。1996年12月3日,抵押拆借的2000万元划入了郑州商品交易所119号会员的保证金帐户上,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将这笔资金用作了期货交易的保证金。
  2.集中大量资金,采用分仓、超量持仓、对敲等手段操纵市场
  1996年12月,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从郑州市证券公司、河南省财政证券公司累计调入资金19850万元,分别划入郑州商品交易所下列会员帐户: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33号席位)、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35号席位)、郑州永通钢联有限公司(119号席位)、河南省粮食贸易公司(14号席位)、上海新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40号席位)、郑州五彩(集团)有限公司(161号席位)、河南金源商品交易有限公司(173号席位)。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的资金和交易主要集中在33号会员、235号会员、119号会员,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绿豆期货9701合约上的多头持仓总量多次超过了市场总持仓量的15%。
  1996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9:20,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河南省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3300002号代码、23500001号代码、11900029号代码,以每手48840元的价格累计成交郑州商品交易所绿豆期货9701合约162126手,占市场交易总量的70.87%,累计对敲成交郑州商品交易所绿豆期货9701合约110264手,占市场交易总量的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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