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1997年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1996年12月13日)
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继续贯彻国家教委教基(1994)15号文件精神,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大纲确定考试范围、修订《考试说明》,并以此作为命题的依据。
现将《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指导高中毕业生复习。
附:
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
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英语、俄语、日语科范围是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修订本)》和1994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修订本)》的调整意见(教基(1994)15号)。其中:
数学科:对文科考生“反三角函数和三角方程”,“参数方程和极坐标”不作要求。
物理科:初中教学的内容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