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会计
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交通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以及有关储蓄、外汇等制度办法和规定,总行制订了《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目的是对全行各级行处的会计工作进行摸底和总结,表扬优秀,改进不足;同时也是推动各级行加强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为交通银行进一步完善和改革会计制度打下基础。各分支行应围绕这一中心开展会计达标升级工作。
二、会计达标升级工作计划
会计达标升级工作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制度检查,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的工作,整个过程包括制订办法、组织学习、自查申报、考核复审、抽查确认、核发证书等。因此,对这一工作开展的进度计划如下:
1.各分支行在接到总行文件后,应成立由分管行长负责牵头,财会、稽核、储蓄、国外业务部、人教等部门参加的会计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负责人员组织、拟订计划、检查申报、考核评分等具体工作。
各级行应及时组织有关会计出纳人员学习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考核标准。管辖、直属行可以选取个别营业单位结合制度检查进行试行考核、模拟评分,取得经验,并将试点情况上报总行。
年底,各分支行及下属单位在熟悉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做好年终决算准备工作,开展自查评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为正式提出申报作准备。
2.1998年一季度,管辖、直属分行向总行上报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活动的工作计划;各分支行考核单位根据自查评分情况,向上级行提出申报。各分支行根据考核确认权限,完成达标考核单位的考核确认。全行应基本实现会计工作达标。
3.1998年二季度,各分支行对符合三级的考核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和推荐材料,符合一、二级的考核单位提出申报。管辖、直属分行完成会计工作三级的抽查确认工作,并向总行提出符合二级考核单位的考核意见和推荐材料、一级考核单位的申报材料。
4.1998年下半年,总行组织抽查,完成对二级考核单位的抽查确认和一级行的考核确认;管辖、直属分行填写并上报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汇总表。各级行总结会计达标升级工作,按考核确认权限颁发证书,对获得会计工作达标以上(含达标)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做好会计达标升级工作的几点要求
1.认真做好会计达标升级的各项基础工作
各管辖、直属分行应按照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对辖属行的管理职能。应根据近几年总行下发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实施《考核标准》时作为参考依据。各管辖、直属分行应于1998年一季度内将历年制定的有关会计、财务、出纳、储蓄、外汇等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整理后报总行备案。
2.考核单位和考核范围要全面深入
要求所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单位都纳入考核单位,每一考核单位的考核项目除无相应业务外都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及辖内会计、出纳网点的自查面要达到100%,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考核确认抽查面不得低于25%。
3.抓好会计检查的重要环节
检查的重点是:(1)人员的配备和素质,(2)岗位的职责、授权和事后监督,(3)会计业务操作的规范化,(4)会计核算和服务质量,(5)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密押等的管理,(6)财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
4.会计达标升级工作务求实效
(1)各级行应有专人负责会计达标升级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自查、申报及对下级行的考评。
(2)制订全面详细的工作计划,使会计达标升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
(3)确保考核质量,避免流于形式。各级行处必须从严掌握考核标准,对好的经验要积极推广和交流,对不足之处要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可隐瞒。
(4)注意保存和积累考核评分的资料。
5.发挥各级检查辅导员的作用
《考核标准》下发后,各级行的检查辅导员应对照《考核标准》,对下属的机构进行检查、辅导,写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连同以前按检查辅导报告制度积累的检查辅导工作资料,将作为上级行对会计达标升级单位考核验收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本次会议达标升级工作的考核时间范围自1997年7月1日至考核检查日。
各分支行在贯彻实施《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标准》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财会部。
1997年12月11日
附1:
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银行经营活动中核算、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实现交通银行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现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及交通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结合交通银行业务发展和会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活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在总行领导下布置实施。
第三条 交通银行市内支行(含分、支行营业部)、跨地区办事处等营业单位作为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的考核单位。
市内支行、跨地区办事处辖属办事处、分理处不单独参加会计达标升级考核,但应作为市内支行、跨地区办事处的组成部分,在考核其管辖单位时同时列入考核范围。
第四条 会计达标升级的考核范围包括对公、储蓄、外汇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以及出纳业务。
会计达标升级的考核内容分九个方面:
(一)会计机构和人员;
(二)会计管理;
(三)基本制度执行;
(四)会计核算;
(五)结算和联行;
(六)出纳工作;
(七)财务管理;
(八)会计档案;
(九)服务质量。
第五条 会计工作等级分为:会计工作达标(简称达标)、会计工作三级(简称三级)、会计工作二级(简称二级)、会计工作一级(简称一级)四个等级。
第六条 会计工作各等级的基本要求:
达标: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和会计法规,以及交通银行会计、出纳、结算、联行、财务、储蓄、外汇等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建立岗位责任制,正确组织核算和处理各项业务,核算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对公业务网点上机率达到100%,储蓄网点上机率达到90%。辖内会计、出纳、储蓄网点100%达到达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