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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安机关对俄罗斯公民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安机关对俄罗斯
公民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司收费函[l99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我国外交部与俄罗斯外交部通过互换照会的形式,已对两国签证费标准作了调整。按照对等原则和国内公安机关签证业务的特点,现就公安机关对俄罗斯公民签证的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一次签证每人415元人民币(50美元);
  2、二次签证每人830元人民币(100美元);
  3、多次签证每人12454元人民币(150美元);
  4、签证延期每人210元人民币(25美元);
  5、加签变更每人210元人民币(25美元);
  6、准予停留每人210元人民币(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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