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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四川省江油城市信用社全额动用存款准备金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四川省江油城市信用社
全额动用存款准备金的批复
(银复[1998]4号)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你行报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江油城市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的请示》(川人行转[1998]4号)收悉。经研究, 
  同意你省江油城市信用社全额动用存款准备金,保证个人储蓄存款兑付。具体操作按银发[1997]55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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