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银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 建立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报告表(见附表五),综合反映凭证期初库存、本期发生额、本期库存。月末日,各营业机构编制报告表,月初报同级管辖行,管辖行凭报告表监督所辖机构凭证的领取、使用等情况。
  第十条 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人员交接。
  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经管人员变动时,严格办理交接登记手续,详细记载交接情况。交接时,凭证经管人员按当日实有库存数详细填列“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交接登记簿”,并与会计有关账簿核对,凭证经接收人、监交人清点无误后,共同在交接登记簿上签章。交接登记簿妥善保管,以备查考。凭证经管人员未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岗。
  各级行及业务柜组领取或上缴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时也应严格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严格按规定领取和使用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不得事先在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业务印章或经办人名章。如因确实需要重要空白凭证作为教学、技术比赛等用具,应由主办部门提供所需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清单,经行长批准后方可领用。出库时,由凭证经管人员切去右上角,并在凭证明显处加盖“作废”戳记。用后,由主办部门指定专人清点,换人复核后,集中销毁。

第三章 有价单证管理

  第十二条 有价单证是指印有面额的特殊凭证,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建设债券、企业债券、定额存单、定额银行本票、旅行支票及印有固定面额的其他有价单证等。
  第十三条 有价单证保管
  (一)有价单证必须集中存放于出纳部门现金出纳库房,账务核算由会计部门负责,实行“证、账”分管。需要加盖印章的有价单证,实行“证、印”分管。并按照出纳制度规定选配有价单证经管人员。
  (二)入库保管的有价单证由出纳库房建立“有价单证保管登记簿”,详细记载有价单证的种类、数量、号码、出入库时间等内容。
  (三)有价单证的票样和暗记,是鉴别有价单证真伪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按照人民币票样管理办法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 有价单证核算
  有价单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采用单式收付记账方法,按票面金额列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