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运用计算机网络强化税收征管。统一省级征管软件,搞好全国统一软件在部分地区的试点;提倡国税局、地税局合用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施“金税”二期工程,分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做好防伪税控系统向十万元版专用发票推行的工作;继续抓好税控收款机试点。
(二十一)加强注册税务师管理。组建全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和省一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做好首批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和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规范税务代理机构名称和行为,制定税务代理统一收费管理办法。
四、确保完成税收收人任务
(二十二)落实税收收入计划。1998年全国工商税收收入计划暂编为8325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中央级收入4493亿元,比上年增长8.1%;地方级收入38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税”收入4370亿元,比上年增长9.1%。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税收收入计划,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检查,充分利用微机网络建立的信息数据库,开展对税收收入进度的量化分析、考核,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均衡入库。
(二十三)组织税源调查、普查。重点开展“两税”税源和国有企业改组、兼并、转制过程中税源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掌握税源和税负的变化、趋势;组织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源普查;加强亿元以上重点税源、重点地区的税源管理,掌握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情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
(二十四)完善税收计划分配办法。试行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挂钩的方法,以“GDP税收负担率”作为分配税收计划的基本指标,并参考各种增减因素。各地要进一步研究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
(二十五)抓好清理欠税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大力清理企业欠税,摸清欠税结构,区分不同类型研究清欠措施,压缩陈欠,严格控制新欠,最大限度减少欠税。
(二十六)切实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科学分析、测算、下达出口退税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出口退税进度,准确分析进度异常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予以解决。
(二十七)做好税收会计、票证工作。针对1998年预算会计科目的重大调整,修改
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和报表体系;开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调研,研究全国会计达标方案。做好《票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确保1998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五、强化税收宣传,做好税收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二十八)增强税收宣传实效。开展以“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推进“三五”普法活动的开展,协调和宣传税收知识编入中小学教材;发挥税务系统的整体优势,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建立稳定的税收宣传渠道;建立税法公告制度,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活页)中央卷和地方卷、税收协定(活页)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