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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报送“保险公司主要业务指标月报表”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报送“保险公司主要业务指标月报表”通知
(银保险[1998]1号)


各保险公司:
  为了及时了解保险业发展状况,强化保险信息管理,我司制定了“保险公司主要业务指标月报表(银统115表)”。现就报表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表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报送总行保险司;
  2.报送时间:每月8日前报送上月报表;
  3.报送方式及联系人:各公司采用传真方式报送本表。
  传真电话:(010)66194437
  联系人:业务检查处 任春生 蔡宇
  4.各公司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本表,并要确保本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998年1月4日

  附:

保险公司主要业务指标月报表


  (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银统:115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指标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一、保费收入
   1.财产险
   2.寿险
   3.健康险、意外险
  二、各项赔款和给付
   1.财产险
   2.寿险
   3.健康险、意外险
  三、手续费支出
  四、佣金支出
  五、营业费用
  六、预计利润(税前)
  七、银行存款
    其中:活期
       定期
  八、应收保费
  九、贷款
  十、投资
    其中:国债
       金融债券
       其他证券
       房地产
       三产投资
  十一、固定资产原值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十二、在建工程
  十三、专业公司往来
  十四、保户储金
  负责人:       复核:       制表人:
  注:
  1、指标项目一至六在本期金额栏填本期累计发生额,在上年同期金额栏填上年同期累计发生额;
  2、指标项目七至十四在本期金额栏填期末余额,在上年同期金额栏填上年同期期末余额;
  3、专业公司往来限中保集团子公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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