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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广东发展银行提取199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
广东发展银行提取199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通知
(国税函[1997]67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的有关规定,现委托你局办理广东发展银行1997年度向所属分支机构提取管理费事宜。望你局本着必要、合理的原则,核批具体数额或标准,并同时抄报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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